“林默,这次宇辰回母校做演讲,稿子你来写。”
赵国栋把那个真皮文件夹往桌上一摔,语气理所当然得像是在吩咐一条狗。
我正在处理实验数据的动作一顿,指尖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。
“赵老师,”我深吸一口气,压下喉咙里翻涌的腥甜,“那是我的数据。四年前,是他拿走了我的核心数据才保上的博。现在,您让我给他写‘励志’演讲稿?”
这简直是把我的脸皮剥下来,还要我自己撒上一把盐,再笑着递给他们父子俩当下酒菜。
赵国栋推了推那副金丝边眼镜,眼神里满是不耐烦和鄙夷。
“什么你的我的?进了我的实验室,就是团队的资源。”
他站起身,走到我面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我,像看一只随时可以碾死的蚂蚁。
“林默,你要搞清楚。这四年,是谁给你提供场地,是谁给你发津贴?没有我,你连在这个城市生存都困难。”
“宇辰是天才,他需要的只是一个跳板。而你,能成为这个跳板,是你的荣幸。”
荣幸?
我差点笑出声来。
四年前,我熬了整整三个大夜,跑出来的核心数据,被赵国栋连夜拷贝走。
。
我走出办公室的时候,走廊里的冷风灌进脖子里。
但我感觉不到冷。
我只觉得恶心。
胃里像是吞了一千根针,扎得我五脏六腑都在流血。
迎面走来一个人,西装革履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身上喷着昂贵的男士香水。
是赵宇辰。
那个“学术新星”,那个“天才”。
他看到我,停下了脚步,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。
“哟,这不是林默师兄吗?”
他刻意加重了“师兄”两个字,听起来讽刺至极。
“听说你还没毕业呢?啧啧,这资质,确实差点意思。”
他伸出手,帮我整理了一下洗得发白的衣领,动作轻慢得像是在掸去灰尘。
“稿子好好写,别给我丢人。毕竟,那是我人生的高光时刻。”
他凑到我耳边,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:
“就像四年前一样,你做的一切,最后都是我的。”
说完,他大笑着离开,皮鞋踩在地板上,发出清脆的“嗒嗒”声。
每一声,都像是踩在我的脸上。
我站在原地,看着他的背影,眼里的光一点点沉下去,最后化作一片死寂的黑。
赵宇辰,赵国栋。
你们真以为,我这只蚂蚁,永远不会咬人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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